第五届全国大学生体育影像节

由:admin 发布于:2024-05-16 分类:人格魅力感悟 阅读:93 评论:0


附件1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体育影像节注意事项
1、作品创作者必须是(或作品创作团队的主要成员中必须有)全国高等院校正式注册的在校学生或海外院校的中国留学生,方可参赛。
2、所有参赛作品以收到的光盘和报名表(电子版填写完整以word格式刻录至光盘,纸质版填写完整,签字盖章随光盘寄出)为准,不接受任何其他形式的投稿。请严格按照作品要求进行投稿,参赛作品要求内容健康、角度新颖,富有艺术性和感染力,符合大赛的主题,不能含有色情、暴力等因素,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相抵触。
3、光盘和纸质报名表请于2017年5月31日前寄至:上海市杨浦区长海路399号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230办公室

 何老师 收,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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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提交的参赛作品是新近完成的原创作品,提供真实信息,如有虚报信息一经发现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5、组委会将按照报名表所留的联系方式,通知入围作品联络人。若通知发出后两周内无人确认与领取,则视其为自动放弃。
6、参赛者所提交作品必须由参赛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参赛者须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组委会不承担包括肖像权、名誉权、隐私、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其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奖品的权利。
7、获奖单位和个人对获奖作品拥有著作权,组委会与其共有版权,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有出版发行、公开播映、公益宣传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等的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授予乐视体育及乐视网相关新媒体平台(TV、PC、PAD及移动端)对作品进行公开展出及播放的权利。
8、参赛期间参赛者不能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任何个人或团体在未取得主办方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参赛时间以外,参赛者用该作品参加另一同类比赛或相关商业活动不受本组委会限制,但由此可能产生的与其它比赛组织者或有关机构的规定造成冲突而带来的一切后果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9、评委由海内外高校的专家教授、优秀学生代表以及业界的资深人士组成,入围作品名单及入围后相关投票网址将在上海体育学院体育新闻传播与外语学院官方网站(公布。我们将及时在官方网站公布比赛相关工作Z新进展,敬请关注。
10、作品入围本届影像节所有竞赛单元的作者,均可优先报名参加同期举办的“本科生暑期学校”,敬请关注。
11、微电影单元的5部获奖作品将同时推荐选送北京体育电影周学生作品单元,其他入围作品也将一并选送,将会和北京体育电影周其他单元获奖作品一起代表中国体育影视角逐世界体育影视Z高奖“金花环奖”。
12、凡提交参赛作品和报名表者,即被视为接受本次比赛各项条款。
 
附件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体育影像节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体育影像节微电影作品报名表

第五届全国大学生体育影像节摄影作品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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